此时,李蘅彻底被激怒了,他本不想杀人。茶树毁了,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,他有超级治愈液能救。但是对方一而再,再而三,不问青红皂白,就下杀手。那就别怪他,杀人了。
对方就觉眼前一花,紧接着头颅犹如千钧压顶,被狠狠的撞向地面。
轰的一声,对方整个头颅被打进地下,寂静无声!
周围人都感到一种冰寒,强!太强了!
要知道被他一招秒杀的家伙,可不是籍籍无名之辈。而是在江湖上恶名不小的凶徒。要知道在江湖恶名彰显,还能活的很久的家伙,通常武功都要比那些著名的大侠们都厉害。否则早就被名门正派,除魔卫道了!
这一位,就是在江浙一带横行十多年,有着“恶刀疾剑”凶名的一流高手。就这么死了?
这让周围都不敢相信。
别说他们不信,急忙追来的长孙无荩都惊呆:他这么强?不可能啊!不是只有十年功力吗?
李蘅道:“我不关心什么神兵不神兵?你们弄坏了我的树,我不欢迎你们,都给我滚出洞庭山。”
“点子硬,大家一起上!”不知道谁招呼一声,一时间,这些人竟然有同仇敌忾之势,齐齐向着李蘅围攻而来。
长孙无荩娇喝一声,拔剑:“给我...”
侍卫们纷纷抽刀,李蘅却阻止道:“交给我!”
说完,李蘅手中一闪,出现两把银色的沙漠之鹰。长孙无荩从没见过这么奇怪的武器。
李蘅冷喝道:“最后,警告,现在离开洞庭山,还来得及,否则我要大开杀戒了。”
对方人多势众,一个个不是江洋大盗,就是绿林好汉;不是一流高手,就是恶棍强人。都是玩命的狠人,哪会被李蘅几句话吓走,此时还默契的结成联盟,要先解决李蘅。更是不会听劝,齐齐杀来。
“灵顽不灵!”
沙漠之鹰:重2.05KG,口径0.5英寸,射程200,弹容:7初速:402米/秒。
这是一把著名的手枪,也是备受好评的名枪。但是却始终没有一国军队装备它。原因很简单对于军队而言,他并不是一把适于战场的好枪。手枪作为自卫武器,通常有效射程只需要50-100米即可。它的威力过于强大,有效射程是一般手枪的两倍以上。过于强大的缺点就是后坐力大,后坐力大,连续射击的精准度就差。
用于狩猎,它能打死野猪,但是战场上却不需要这么大的威力和射程。50米的射程就够了,超过50米,大家都用步枪了。所以沙漠之鹰是把很尴尬的枪,民间狩猎好评不断,但是军队却瞧不上。
而且它重量也比一般手枪大一倍多,弹容量也偏低。
但是这些对李蘅都不是问题,他经过10次进化的肉体,有着人体极限6倍的力量,单手600公斤的力量。不要说沙漠之鹰,那点手枪的后坐力。就是巴雷大狙,他都能单手开枪,还无视后坐力。
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......
一连串的枪击,沙漠之鹰在李蘅手中稳稳的,没有半丝跳动。
当小说